由系統統計資料顯示,我們已經注意到您近來有利用多重帳號哄抬出價的嫌疑。
● 請注意,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,
我們禁止利用多重帳號互相哄抬價格或給予評價。
此行為已經違反本服務之使用規範。
以下是關於多重帳號的違反行為,但一般來說,如果你對自己的拍賣物品進行出價,
都將視為是使用多重帳號的違反行為。假如你沒有使用多重帳號來出價,
或你可以解釋為什麼會有這些多重帳號被紀錄,請跟我們的客戶服務部門聯繫,
以避免您所有的**帳號被停權。
多重帳號的違反行為:
1. 對你自己的拍賣物品進行出價來哄抬價格。
2. 對你自己的拍賣物品進行出價,藉以提昇自己的評價。
注意:**拍賣將刪除違反以上行為之拍賣物品及評價指數。
(感想_)
原來拍賣不好玩,
原來沒弄懂遊戲規則就玩拍賣是不理想,
賣了老半天,還不是只賣出1本書。
不好玩,不想玩了,
大老闆你上逼幫我賣掉吧!!
哄抬自己的價格賣給自己也算犯規的話,
拍賣也真是太不幽默了。
我該傷腦筋要怎麼解釋我不暸1元起標和自訂底價的差異才不會被記黑名單,
嗯....
(其實收到這封信蠻難過的,因為無謂的哄抬並非我的本意,不過...唉。)
Sun, 26 Mar 2006 00:22:19
__最後還是聯絡客服了,因為被掛黑名單真的不舒服。
您好,
我收到奇摩通知信,通知有關多重帳號違反通知的事情,
其實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解釋。
因為剛開始學習拍賣,一開始是聽說用1元起標比較好賣,
後來才知道,如果是用1元起標的方式,
時間一到不管金額多少,只要有人下標就1定得售出,
(即使結標金額與底價有差距。)
所以我後來請朋友幫我下標,暫時先不要售出,
決定從新刊登以底價方式重賣。
我不知道這樣不行,很抱歉,
我無意哄抬價格,只是不清楚拍賣的規則,
所以可能犯規了,
我以後會注意,實在對不起。
Sun, 26 Mar 2006 00:37:08
**顧客服務部
非常感謝您的問題與建議,**已收到您的來信,
客服人員將會在48小時內回覆您的問題,
若您未在48小時內收到我們的回信,或問題尚未得到解決,
請您直接回覆本信,或透過相同管道提供信件中的案例號碼再
次來信反映,謝謝!
您的案例編號:1662697
**感謝您的支持與愛護,並歡迎您繼續上線使用各項服務
- Mar 26 Sun 2006 08:10
.多重帳號違反通知.
由系統統計資料顯示,我們已經注意到您近來有利用多重帳號哄抬出價的嫌疑。● 請注意,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, 我們禁止利用多重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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