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我是一個很容易讓自己陷入回憶裡的人,
所謂陷入,是那種甚至會把現實給暫時拋棄的現象。
所以我通常不會讓自己停留在過往,太久。
對於會讓人難受的記憶我遺忘的很快,
僅存的零散片段,
我也不常記起。
我喜歡保存好的部分,
我決定能讓自己快樂的氛圍,
我遺忘會影響我的壞念頭,
我放棄選擇離開我生命的那些人,
這是我後來學會的。
曾經有人告訴我,有句話是這麼說的,
『沒有男人是值得妳為他流淚的,值得的那一個不會讓妳哭。』
當我第一次聽說這段話的時候,
心裡的確也莫名激動。
以前真的很單純,總想著自己韌性很強,
哪天一定可以有所作為,
於是任憑時事歷練,挫折堆積,
還是相信自己有能力把某個人改變,
只是讓我堅持幾年的意志,
最終也不過瓦解在自己的一念之間。
每個人都有他存在的意義,
每個人都有他被愛的價值,
我呢?
這樣掙扎這樣難為到底求的是什麼?
那時候不懂,
一直到我找到了教會我自愛的男人。
他說,
如果我連自己都不能照顧好,憑什麼敢說自己有能力照顧別人,
如果妳再繼續用妳自以為是為對方好的心態去對待妳愛的人,
那麼我真的同情妳。
後來我懂了,
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,
通常只能得到同情,不是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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